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律师您好,我家亲戚和他朋友一起开设一个游戏机房,共7台游戏机(有12个操作单元),后被公安局抓获,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二款,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可是他们游戏机房开业时间只有1个月不到,涉案金额只有几百块钱,而且没有赚到钱,请问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怎么判呢?最轻是怎么判处?谢谢您的解答!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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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1
开设赌场罪属性为犯,即只要开始了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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