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实验幼儿园14年招生简章

如题所述

关于印发《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学前班、有关单位:
《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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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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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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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确保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招生片区内户籍户口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五条:办理报名手续);
2. 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在无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村办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所在村户籍户口的适龄幼儿,空余学位尽可能接收暂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
  4.民办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常住户口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鼓励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三、报名时间
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6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2014年公办园学位和适龄户籍幼儿入园人数划定。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和所在村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母之一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由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统一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6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若片区内报名入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数量超出公办幼儿园的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办法确定录取生源,具体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对未能抽到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4.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需提供拆迁协议,可由教育部门统筹到政府安排的安置房所属片区或被拆迁地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幼儿园优先就近入园,不需参加电脑抽号。
(二)民办幼儿园
1.报名入读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由幼儿园留存复印件,享受保教保育费限价收费政策。
2.报名入读未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本区户籍幼儿,保教保育费按所就读幼儿园在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办理报名手续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
2.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由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属拆迁户的,需提交拆迁协议。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属于拆迁对象的,方可享受拆迁户优先入园政策。
4.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②适龄幼儿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
③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实验幼儿园片区内符合计划生育的非独生子女幼儿,在满足“两一致”条件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若家长不接受区教育局调剂的,则由家长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1〕347号),报名入读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①父(母)在海沧区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且目前仍在海沧区暂住;
②父(母)在海沧区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务工;
③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④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六、录取
1.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应给予录取。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七、工作要求
(一)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不审查先收费。
(四)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附件: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附件:
海沧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序号

幼儿园

招生片区

备注

1

实验幼儿园

1.马青路以南,海裕路以西,钟林路、海林路以东,滨湖北路以北区域内的户籍户口;
2.石塘村的石塘、刘山、地头村民小组的户籍户口。

片区内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独生子女证(双胞胎或多胞胎提供符合计生证明)且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名幼儿在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

2

天湖幼儿园

1.天湖、天御、天成户籍户口;
2.未来橙堡、蓝水郡、禹州尊海、中骏天峰户籍户口。

3

绿苑幼儿园

1.海裕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滨湖东路以南、滨湖路以北区域内的户籍户口(绿苑小区、绿苑商城、祥庆花园、绿苑海景国际、天心岛、旭日海湾、海岸一号、新宝成、金海华景、海景奥斯卡、鼓浪湾花园、加州海岸、金龙商城、1号公馆);
2.石塘村的水头、东坑、排头村民小组的户籍户口。

含安置在绿苑小区的东屿村拆迁户的适龄幼儿

4

新绿幼儿园

滨湖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滨湖东路以北,海沧大桥引桥、石塘立交以南区域内的户籍户口(蓝湾半岛、金海苑、海上明珠、滨海上城、滨海阳光、绿苑新城、彼岸、维多利亚);

5

海沧幼儿园

1.渐美村、钟山村户籍户口;
2.鼓楼农场、海沧农场户籍户口;
3.温厝村、海沧村、海沧社区户籍户口;
4.兴港花园、华澳花园、锦辉花园、隆辉花园、广场湖畔花园户籍户口;

6

未来之星 幼儿园

1.未来海岸社区、贞庵村户籍户口;
2.北附小社区户籍户口、京口岩小区户籍户口或拆迁安置户;
3.水岸名筑、华侨金海岸、禹州领海户籍户口。

含安置在水云湾的东屿村拆迁户的适龄幼儿

7

新阳幼儿园

1、新垵村户籍户口;
2、祥露村户籍户口;
3、海新路以东、新光路以西,快速路以北的户籍户口;
4、新阳街道新景路以西户籍户口(含正顺花园)

8

海霞幼儿园

1、霞阳村户籍户口;
2、新光路以东、新阳大桥以西、快速路以北户籍户口;
3、禹州高尔夫户籍户口。

9

东孚中心 幼儿园

1.山边村,莲花村户籍户口;
2.东坂花园、东盛花园户籍户口或拆迁安置户;
3.第一农场户籍户口。

10

天竺幼儿园

1.过坂村户籍户口;
2.天竺花园户籍户口。

11

实验幼儿园
佳宏分园

1.洪塘村户籍户口;
2.佳宏花园户籍户口或拆迁安置户;

12

海沧幼儿园
佳鑫分园

1.寨后村户籍户口;
2.佳鑫花园户籍户口或拆迁安置户;

13

海沧街道 学前班

吴冠、青礁、囷瑶、锦里、后井等村户籍幼儿就近就读本村学前班

14

东孚镇 学前班

凤山、贞岱、鼎美、东埔、东瑶等村户籍幼儿就近就读本村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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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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