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怡景园C区最新进展

如题所述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协调给现在已经购房的人退房,尽快为市北区公务员获得福利房。因为天怡景园的房子房型大,风水好,有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房子上还有官帽式房型设计,适合于公务员居住,可以保证顺利升官。目前的普通购房者都不是公务员,即使住这里的房子也不会升官,所以,政府相关部门要给原购房户退房。请各位购房户照顾青岛市市北区的公务员,尽快退房,给市北区普通公务员改善居住条件,尽快升官,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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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30
尽快升官,为人民服务,尽快为市北区公务员获得福利房
第2个回答  2010-06-30
青岛天怡景园C区位于青岛黑龙江路与开平路交汇处,于2004年拿地,2007年底主体工程竣工,停止施工,截止目前已经成为烂尾楼近2年时间。本楼盘共计432套住房,每套房子的面积都在125-130平方米之间,起初是为青岛市海关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后来由于本楼盘位置和朝向不好,海关放弃认购,导致此楼盘成为青岛最有名的烂尾楼,也导致了开发商资金断链,无法进行施工,截止目前位置仍为青岛市的烂尾楼之一。
中国房地产界又一炸弹炸出,绝不亚于上海的楼倒塌事件。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前身为刚刚改制完的国有公司)以非法集资的方式于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19日对其开发的天怡景园C区的房子,上演了近一年的“一女二嫁”、“一房两卖”事件,实属中国历史罕见。
2009年5月份,开发商开始对本楼盘进行预售,认购金额为15万元,房屋价格为5500元左右。随着房地产形势的好转,认购金逐步增加,截止2009年11月,该楼盘的认购金已经增至首付35万元,房屋价格也攀升到7000元左右,并销售近200套。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链,其他项目和本项目的开工急着用钱,并且房子销售比较缓慢,开发商于2009年11月初与青岛市市北区房管局草签了购房协议,开发商同意将400套房子(本楼盘共432套房子)出售给市北区房管局用于快速路**安置回迁用房(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市北区想给公务员要了做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名义上给**户,因为**户不要这么大的房子),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但与市北区房管局草签购房协议后,市北区却一直没有将认购款付给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继续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并且在新浪网、青岛房产网等多家网络上打出了卖房广告,认购款首付40到70万元不等。
截止2010年3月19日,该楼盘已经销售了300余套,筹集认购资金多达8000多万元。2010年3月19日,在青岛市政府 “网上在线问政”活动中,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陈培新答复网友说,“天怡景园项目,优先用于快速路三期的**安置,剩余少量房屋待开发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对外销售。经查,开发单位当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市民在开发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交纳定金的形式预购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市民可持相关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处说明情况,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对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确保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问政活动通过报纸发出后,震惊了所有购买天怡景园C区的购房者,也震惊了整个青岛。购房者问“天怡景园C区一直在网上销售,并且认购款相当高,这些事为什么政府一直不管呢?认购非法,为什么青岛其他楼盘的房子也在认购却不非法呢?现在(2010年4月前)所有房子都需要认购,不认购消费者就买不到房子,认购难道成了消费者的错误了吗?”,同时,购房人也质疑政府,为什么开发商将房子与市北区签订了购房协议,却又将房子卖给普通消费者呢,这是不是非法集资呢?而且在与市北区签订了购房协议之前,开发商已经将房子卖出去200余套了,这又怎么讲呢?截至目前为止,虽然开发商与市北区房管局签订了协议,但市北区房管局却一直未付款,购房人却都付了15到70万不等的首付款。
2010年3月迫于政府方面的压力,开发商与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签订了协议,统一将该区400套房子用于市北区**安置(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市北区想给公务员要了做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名义上给**户,因为**户不要这么大的房子。)但此时,开放商已经向市场销售了300余套房源,仅剩不到100套了。此时,开发商并未通知购房人退房。
2010年5月26日上午,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的“天怡景园”项目的房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非法销售,居民购买此项目不受法律保护。公告还称,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中信银行青岛分行于2007年1月份贷款1.2亿元开发的项目,该项目占用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已抵押给中信银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信银行依法享有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是合法的抵押权人。因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合同严重违约行为,中信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查封了天怡景园C区所有的在建房屋。
“银行没有资格发布这样的公告,他们就是想侵占我们的资产。”对此,天怡景园开发方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 “但这次中信银行起诉的标的额仅仅是9000万元,我们整个C区的项目至少值3亿元,怎么能进行查封?”青岛住宅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悦兴说。王悦兴称,2010年3月,因为感觉与中信银行之间的合作不是太理想,该公司想还清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的贷款,另寻合作银行,但因为中信银行青岛分行不在还贷申请函上签字而告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一“中信银行状告开发商”事件又将购房者推向了深渊。购房者中不乏有卖了老房子为孩子买新房的70岁高龄的老大爷,老大娘,也不乏借款三、四十万元的年轻人。一看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震惊了,难道是开发商将我们的钱转移走了?有一位大娘听到自己买房子的资金被开发商移作他用后,一下子晕在了地上,送往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才恢复了过来。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的材料显示,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已在天怡景园C区订购400套房屋用于**安置(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市北区想给公务员要了做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名义上给**户,因为**户不要这么大的房子)。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超承认存在这样一个合同。“根据合同,市北区房管局应在十日内支付13903万元的订房款,但他们并没有按时付款。”孙超说,“根据协议要求,因政府方面原因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所以该项目还不属于**安置房。” 但市北区房产管理局**科一位工作人员5月27日表示,根据市政府要求,天怡景园C区项目将用于安置快速路三期的**居民 ,是不能当作商品房对外出售的。“天怡景园C区的房源中,大部分房源属经济适用房(全部为125-130平方米的房子,是青岛市的经济使用房,以前用于安置海关人员,后来海关人员闲房源户型不好,自动放弃了房源),还有一部分属于限价商品房,不具备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的条件。”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这么大的房子用于安置**户?**户的房子原来普遍是小户型,很多都是15平方米左右的,最大的才50平方米,**户能享受这么大的经济使用房吗?购房者感到一头雾水。是不是青岛市市北区打着**户的旗号给自己的人买的呢?难道政府就有优先权吗?况且,购房的300多户消费者可是交了8000多万元的认购金了,市北区房管局截至目前为止也没有交一分钱。
5月28日,天怡景园认购客户聚集到位于东海二路的开发商办公处讨说法,开发商有关工作人员出来表示,6月1日将会和认购者签署具备法律意义的购房合同,并称住宅开发公司保证,在大家不主动提出退房的前提下,不强求大家退房。公司有决心和把握保证认购客户的利益,但这一表态,遭到认购者的怀疑。“一直在拖延我们,我们已经不相信了。还是早点退钱好。”有认购客户说。
由于很多客户一直要求退款,青岛市住宅开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想退钱的不麻烦,先去公司填写退款申请,他们会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规定在7个工作日给大家退款,从6月1日开始,对要房子的认购人他们将陆续通知办理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以保障大家的认购房屋(实际情况是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15个工作日了,开发商也没有给购房人退一分钱)。
据去找开发商律师推房子的消费者称,开发商的律师和开发商的负责人明确表示,退房可以,但没有任何补偿。听到这些话,购房的消费者又震惊了,2009年5月截至现在,房价都长了60%了,却一分补助都没有,这不是想逼死我们吗?同时开发商和其律师业表示,“等开发商筹集了钱才能退给购房人,现在开发商没有钱,政府让退房子,我们就必须退。”此外, 律师要求退房的还要签一份“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协议书。
政府、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仍然没有解开,“市北区房地产开发局想要房子,却不给开发商钱;消费者交了钱却得不到房子;开发商答应给消费者退房子,却没有钱退,也不给购房人任何补偿;到底是为什么?开发商将300多户购房人的钱用到何处了?开发商在资金链断裂情况下,一房两卖属不属于非法集资?”
话外音:开发商目前只想给原来的购房者退房,因为当时购买的价格才5500-7200元,现在已经涨到1万元左右,如果能给原来的购房人退房,以后再在市场上以目前的价格销售,将每平方米净赚4000元以上,整个楼盘将增加2个亿以上的收入,明摆着开发商给原来的购房人退房子是有暴力可图的。因此,目前开发商借政府施压要求给市北区房管局房子,给原来的购房者退钱的机会,想大赚一把,想在给购房人退房后,再和市北区房管局谈给**户房子的问题。因为开发商知道**户没有那么大的资本要这么大的房子,而且,**户中大都是二套房,甚至是三套房的购房者,他们贷款很难,到时候开发商不给他们担保贷款,他们一样拿不到房子,房子最终还是要归开发商。如此,以来开发商不是渔翁得利吗?况且,本来一般消费者购房子在前,市北区房管局与开发商签协议在后呢。在这个市场中一般购房人和市北区房管局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市北区房管局沾点政府的气息就能从一般购房人手中抢走房子。如果如此,那和强盗有什么区别呢??有点常识的人都清楚:**户要不了130平方米的大房子,市北区的目的不是给**户要房子,而是给公务员或挂职的事业单位人员要经济适用房,这种严重***的行为绝对不能再在青岛上演,如果如此,购房人以及社会媒体将会将这件事告到国务院,甚至公布给外国媒体。希望,青岛市市北区房管区不要为了一己之利,而损坏青岛市的形象,也不要为了一己之利,而将领导们拉下水。
这一死棋何时解开?众多购房人已经拨打了焦点访谈和南方周末的电话,期待国内最知名的媒体能够为百姓讨个说法。
附件:
2009年10月网络和报纸上公布:快速路三期**工程今启动 9处房源异地安置,但并没有公布是天怡景园C区的,只是说天怡景园有928套房子要用于安置。天怡景园分为 A、B、C三个区,近2000套房源。C区是大户型,全是126-130平米的。如果将130平方米的房子给了**户,那么全中国都是历史唯一,并且不符合**安置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安置只能是中小户型。再者,天怡景园C区300多套房子已经首先被普通购房人购买,市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则只是草签了协议,2010年3月份,在300多户购房人已经缴纳8000多万元认购金的情况下,才逼迫开发商签了协议,但至今一分钱也没有付给开发商。开发商不愿意给市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房子,普通购房者更不容许笔者市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抢他们的房子,社会和媒体也不容许政府欺压百姓。全国人民都在问:青岛市想冒天下之大不讳,把130平方米的房子给政府公务员吗,这样的话,会有多少个政府官员要被“双轨”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30
还有这样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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