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在早年是一名抗日解放军,解放以后就我们市里落户,分了工作和房子,爷爷去世后,房产落在我奶奶的名下,老爸当年幼,奶奶是吃五保饭(国家供养的),奶奶去世后,国家按照条文规定要收回奶奶所有的财产,房产就给国家收回去了,后来,我老妈老爸在90年的时候就用钱把老房子买回来了,当时只给了房产证,没有国土证,我现在想把房子重建。不知道还要办什么手续。怎么办理,一共要多少费用。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那是60年代的房子,我是想重建,我们是地区市里的一个小区,这一块大都是单位房,应该不会征地的,如果拿到国土证,盖房不经过规伐局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