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6万平方公里。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朝平定准噶尔汗国后疆域达到极盛,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南海诸岛);
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抵葱岭、巴尔喀什湖地区,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
国土面积达1316余万平方公里,晚清1908年缩减为约1135万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清朝时期藩属国:
清朝藩属国最多时有19个。早在皇太极、康熙时期就有朝鲜与琉球国。到乾隆时期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越南)、南掌(今老挝)、缅甸、暹罗(今泰国)、柬埔寨、兰芳共和国(今加里曼丹岛西部)以及吕宋、苏禄(于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群岛后相继消失);
南亚地区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与拉达克(归驻藏大臣管辖)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爱乌罕(今阿富汗)、巴达克山与干竺特等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