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的一楼商品楼 我是开饭店的 在2009年12月7号租的商品房 正常我的电费应该是商业用电 可是我不知道我的电却是居民用电 每个月抄表员下催费票据 我都去交了 没有欠费 我租房的时候房东没有对我说是民用电 停电后我给房东打电话 房东也不知道是民用电 我也没有注意看过我店的电价 电业局的人来了说我偷电 那电表箱在楼道里都上了锁 钥匙又在电业局的人手里 还有就是我租的商品房电价不对 为什么我每次去交电费电业局的人都没有告诉我或通知我我的电价不对 现在电业局的人来了就要我交罚款不到一万块 说我偷电 我想问问我确实没有碰过电表 也没有偷电 因为钥匙在他们电业局的人手里 还有就是电价不对 电业局的收费工作人员和下催费票据的工作人员有没有责任通知用户电价不对 现在停电导致我的冰柜烧坏了 冰柜的货也都坏了 我该怎么办 我打算起诉电业局可行吗 急急急 急 帮忙想想办法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