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当兵没走成,户口却被注销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参军入伍户口注销程序: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如果没有注销,如果被查出来,也必须进行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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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7
当兵没有走成需要恢复户口是可以办理的。
首先,到当初应征的武装部开具证明。
然后拿着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证管理大队恢复户口。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规定: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2个回答  2016-09-13
可以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以及离队时部队开具的证明,去派出所重新上户口。最好还是去上武装部或派出所问清楚吧。
第3个回答  2016-08-26
1、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由征兵办(一般是各地的武装部)核对《参军人员花名册》等资料后,开具相关未能入伍的证明;
2、凭《居民户口簿》、征兵办(一般是各地的武装部)证明等资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从新办理入户手续。
第4个回答  2016-08-11
到本地武装部开个介绍信或者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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