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一下就是三班倒周六算加班吗他合同上是综合计算工时

如题所述

综合工时制周六周日上班均不算加班,但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按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即不低于工作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7〕271号
五、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的限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 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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