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飞机票改签无法改目的地,改目的地需要办理退票。
国航改签须知:
1、变更包括改变航班、日期、舱位、承运人或航程(自愿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办理)。
2、变更手续费按对应航段的票面价格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
3、自愿变更需重新计算票价,票价差额按对应航段的票面价格计算;如有票价差额,任何时候均需补收。
4、客票变更时,如先取消座位变为OPEN客票,之后再重新订妥座位的,也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有票价差额需补收,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十九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第二十条 旅客要求改变承运人,应征得原承运人或出票人的同意,并在新的承运人航班座位允许的条件下予以签转。
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所列情况要求旅客变更承运人时,应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签转。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官网-国内客票运价规则
不可以,只能退票重新购买。
改签分为更改和签转。更改又称改期,指客人的行程不变,承运的航空公司不变的情况下的更改。签转一般指不同航空公司进行签转。
另外,国航《国内客票变更及退票费用计算的一般规定》
1. 该使用条件适用于国航实际承运及挂国航代号由其它航空公司承运的,使用国航国内运输客票(包括使用“ 999 ”确认的 BSP 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线(不含港、澳、台地区航线)运输,以及与国航签有子舱位销售协议,并使用其它航空公司客票填开的国航国内航线运输。
2. 该使用条件适用于散客客票的自愿变更和自愿退票。
3. 客票变更后,再变更或退票按新客票规则执行 ; 且变更后退票,变更费(含改期费及差价)均不退。
4. 同物理舱位等级变更:子舱位变更时,不允许高舱位改低舱位,否则按自愿退票处理;如低舱位改高舱位,重新计算票价,收取变更费和票价差额,新票价不得低于原票价;相同子舱位变更,重新计算票价,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不退,只收取变更费。( G/E 舱改 Y 舱不受此限制 )
5. 客票所有航段须按顺序使用,否则该客票将会失效。
6. 普通票价的客票有效期,自首次旅行开始之日起 , 一年内运输有效 , 但自客票填开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始旅行;若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该客票自填开之日起 , 一年内运输有效。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 , 且不允许办理退款。
7. 关于儿童、婴儿客票使用条件的说明:
1 )儿童客票:
凡按 F/J/G/Y 舱公布运价五折购买的儿童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变更;退票收费标准与成人退票收费标准相同。
凡儿童旅客购买五折以下子舱位票价时,改期、退票、签转等规定按照相应舱位票价使用条件办理。
2 )婴儿客票:
凡婴儿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变更及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