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学校的这种做法,很可能是为了完成就业指标,让学校的就业率还看一点,但如果你答应了,
首先,这个单位是学校给找的,你不了解情况,很可能不适应该单位的工作环境;
其次,你答应了,学校会让你与这家单位签订
三方协议,然后学校会根据这个三方协议将你的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到该单位,并在你毕业时发
报到证,你必须在报到证规定时间内到该单位报道并办理入职手续。这时候,如果你入职,遂了学校的愿,如果你不打算入职该公司,想找其他单位的话,首先,重签三方要赔付之前单位违约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其次,还要办理改派(改报到证),如果学校已经将你的档案邮出去了,还要调档案,总之,一堆麻烦。
如果目前你暂时没找到工作,可以申请将档案放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是政府开设的人力资源中心,
应届毕业生有2年的择业期,2年内找工作就享有
应届生待遇,但两年内没有接收单位的,干部身份可能会自动丢失,总之,要慎重,找工作是自己的事,学校与你的立场并不完全一致,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