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23
没签合同可以马上就走
第2个回答 2010-07-23
没有签订合同的,建议提前30日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单位补缴。
第3个回答 2010-07-23
劳动法要求一个月内签定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可以走人,还要求赔双倍工资。如果不到一个月,可以辞职,当天走人。
第4个回答 2010-07-23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已过试用期,根据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视为已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36条,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尽《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义务,如: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但你要保存好你寻找合适理由的证据,^-^
这样你就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