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年龄被涂改,是否作废?

如题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是否属于作废档案,还需要鉴定之后相关机关再做决定,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扩展资料

涂改档案年龄处罚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九条 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作出结论如需进行复查复议的,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作出结论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规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规的,而本办法不认为是违规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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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6

档案年龄被涂改,是否属于作废档案,还需要鉴定之后相关机关再做决定,以前没有电脑的时代,就需要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员鉴定后,是否是违法行为,是否无效的档案。

到现今的时代,遇到这样的情况,带上相关的证件及时到机构修改自己的档案。只要你有原始资料或者依据,都可以修改档案年龄,为市民提供便宜。

党员干部人事档案有这样那样的错误,有其本人的原因,但是其父母家长、老师及派出所民警和组织人事部门往往也难脱干系。干部档案涂改定性一定要分清故意还是过失,不能不论青红皂白。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党的思想路线。反映在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中,就是要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区别对待而不可搞一刀切,比如城市与农村之分。

调查发现,即便是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党员干部,在此次档案审核中也是问题多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出生年月日不一样,二是姓名有别字,三是晋升副科、正科时的干部审批表和考察表没有,四是工作调动时的相关材料丢失。

就以年龄来说,农村出生的孩子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远远高于城市,经调查主要原因有:

一是条件落后所致。农村,尤其是上世纪的农村,孩子出生都在自己家里,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和记载;

二是乡俗民约所致。在农村,孩子出生日期普遍以农历为主,同时普遍存在“虚岁”一说,孩子的真实年龄往往与实际年龄相差一岁;

三是法制意识水平很低。党员干部的档案最原始的文字记载是在上初中时,以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人为例,在第一次填表时,孩子们问家长,许多家长因根本就没有准确记忆孩子的出生日期,再加上他们没有听说过谁的出生日期填错而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填表时上面登记的是个大概记忆。后来,逐渐严格了,在老师的授权下,因要与当前一致,不得不将以往的加以修改,所以出现大一岁,年份不一样的现象。有些人还将名字改来改去,尤其同音字混写现象很普遍,一会觉得这个字好,一会觉得那个字好,至于应当填写什么,自己说了算。

四是管理者的失职甚至是渎职。面对初中学生想当然填写,主要的管理者——老师并没有及时加以纠正,没有告知其填表的严肃性及应当怎样填写,当然这个也不能全部归责给老师,其实他们自己也糊里糊涂,不知所以然。

审核者对学生的填写没有提出异议,所以,在以后的填写中,就以自己想当然填写。五是公安民警的不作为乱作为。面对前去查阅出生日期的学生及家长,如果没有好的关系就不给看,在记录资料时,没有强烈的责任心马虎大意,将他人的姓名写错,家长提出来还蛮狠不讲理不及时予以纠正,一个人的出生信息,派出所可以找出两三个版本。



第2个回答  2017-10-30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第3个回答  2014-04-13
档案年龄涂改,不会作废,只有户口年龄涂改才会作废。
第4个回答  2021-01-14
档案上有涂改的痕迹,一般不会受到处分,但是会有被人为故意修改的嫌疑,除非是在修改处,加盖有公章。
如果档案上有被涂改的痕迹,而在涂改的地方又没有加盖公章,那么该档案的真实性就会被质疑,自然就会产生连锁反应,所以千万不要进行私下修改,以免因小失大,而且涂改档案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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