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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