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的6个征兆是什么?

如题所述

婚姻破裂的6个征兆:

1.经常使用命令口气

去要求对方,会给对方造成强烈的压迫感。要么迫于强势一直压抑,要么就会以某种形式爆发。

2. 激烈的争吵

及暴戾的举动频繁出现,即使在公众场合中,亦会毫不忌讳地与伴侣争吵,而且争吵的严重程度越来越大。

3.不愿与对方共处

一段正常的情感关系,需要付出热情、精力和时间去维护,而回避绝对是麻烦的开始。对另一半的诉说不感兴趣甚至感到无聊、宁愿和女性朋友们度过周末也不愿和伴侣共处……赶紧认真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吧!

4、性生活不再能让你感到愉悦

性生活是你们幸福与否最直观的反映,亲密的关系能让你们的婚姻更稳固且充满柔情。很难想象当你认为对方缺少了性魅力,家庭还能够存续多久。

5.总是强调自己是对的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当成是两个人相处的权威。比如,有些人很喜欢否定对方的想法,要求事事都要听自己的。还有的人习惯于根据自己的臆想去推测结论。

这些都是你从内心深处渴望控制对方,可是越这样,越容易把对方推得更远。

6.批评对方而不是表达自己的感受

如果一方因为某些原因犯了错误,另一方不能心平气和的指出表达出自己的感受,只是一味地批评与责骂对方,这会使对方与你形成隔阂,久而久之,不能发泄的一方就会忍受不住这种生活而选择离开或者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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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5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

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国离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进步。

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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