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担心自身安危见死不救犯法吗?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责任?

如题所述

因为担心自身安危见死不救犯法。

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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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4
一、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
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例如:张三抱着邻居的五岁小孩出去玩耍,小孩掉进粪坑里,张三嫌脏而不救导致小孩溺亡,那张三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按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又如嫖客到卖淫场所嫖娼时突发心脏病,妓女不救,也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比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他人存在人身危险不去救助,则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渎职犯罪。还有,先行为义务带来的救助职责,比如成年人将未成年人带到一个危险的地方,致使其处于危险之中,这种情况下成年人就负有救助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22-01-09
看具体情况,看其是否有救助义务,还要看因为什么担心自身安危,如果有救助义务,而不作为,涉嫌不作为犯罪,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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