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农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重新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