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个问题。。。。我就有朋友和嫖过的男人结婚,还是两人恋爱的时候男人主动告诉她自己嫖过的故事呢。
男人迫不得已去嫖娼,一般是自己有性生活的需求的。其实在很多国外一些国家,嫖娼是合法的,比如德国,美国,韩国,日本,等等,很多资本主义国家认为嫖娼是可行的。
既给一些女性(或者男性)提供了工作机会,还解决了个人的生理需求。
我记得当时看的一个新闻,国外某个国家路边建造的嫖娼的小屋,供性工作者工作时有遮挡隐私之处。突然觉得这个国家这么贴心。
其实国内嫖娼是犯法的,所以很多娱乐圈的人嫖娼了以后就会被扣上“生活不检点”的帽子。比如导演王全安,演员黄海波。但是麻姐觉得,相比这些嫖娼的人,我觉得出轨的人更可恶。(王全安就是婚内去嫖娼,确实可恶了啊。)出轨的人,是有爱人不懂的珍惜,非要再花心找别人,这样的人不是解决生理需求了,是质变的问题,是性质已经恶劣了。
问题的主要点是要不要和嫖娼过的人结婚,主要是结婚!那么结婚就要先婚前检查,如果婚前他主动说明嫖娼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的,婚检的时候又检查身体并未有疾病。那么可以考虑结婚。
但是麻姐不会和这样的人结婚的,因为我总过不了心里的坎,说的难听点,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就酱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