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怎样评定奖学金

一年下来怎样评定奖学金?

  你好,以下信息可能能够帮到你...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山东农业大学学籍的在校生。�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农学门类: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10%;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20%;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60%。�

  非农学门类: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10%;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20%;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30%。�

  奖励金额: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600元,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元。�

  三、评定程序

  1.由个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推荐;学院评定公示;学校审批公示。�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一个评定单位,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再按各等级评定比例从高分依次确定。

  �

  单项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山东农业大学学籍的在校生。�

  二、评定项目

  学校在学习、组织管理、科技创新、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宣传、文艺、体育贡献、特殊贡献、见义勇为等方面设立单项奖学金。�

  各学院在评定单项奖时,所评定单项奖项目至少涵盖学校所设单项奖中的六项。同时,经学校认可,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另设其他方面的单项奖一至二项,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三、评定比例及金额

  单项奖评定比例为在校学生数的20%(最高比例),每项单项奖评定人数不能超过学生数的5%。单项奖金额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凡获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其获单项奖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四、评定条件

  评定基本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3)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评定具体条件�

  (1)学习单项奖�

  ①每学年必修课成绩及格以上;�

  ②必修课总成绩名次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者。�

  (2)组织管理单项奖�

  ①从事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态度认真成绩突出者;�

  ②班内综合测评前20名者。�

  (3)科技创新单项奖�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前两位作者;�

  ②科技学术作品获省级奖励者;�

  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④勇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者;�

  ⑤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有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获得较高荣誉者。�

  (4)道德风尚单项奖�

  品德高尚,事迹突出,能够弘扬民族传统道德者。�

  (5)社会实践单项奖�

  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

  ②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③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

  ④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者。�

  (6)团体工作单项奖�

  ①受校级表彰的团体先进个人;�

  ②所在团体积极开展活动,在校、学院有较大影响,个人在团体中发挥骨干作用并被所在团体考核为优秀者。�

  (7)宣传单项奖�

  ①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学习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

  ②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报刊发表反映校、学院工作文章至少三篇者;�

  ③积极参与校、院宣传报导工作,在宣传栏、广播站、院报刊编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8)文艺单项奖�

  ①积极参加院级以上文化艺术活动演出并获得表彰的主要演员;�

  ②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积极在同学中开展文艺普及工作或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并被校级或校级以上演出活动采用者。�

  (9)体育贡献单项奖�

  ①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者;�

  ②在校级团体竞赛项目中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③代表学校参加对外高水平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10)特殊贡献单项奖�

  ①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或学校以上单位采纳者。�

  (11)见义勇为单项奖�

  不计个人得失,见义勇为,避免或减少集体或个人的损失。�

  五、评定程序

  由个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推荐;学院评定公示;学校审批公示。
  为了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对学生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的所得绩点,既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学生在一学期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和,既为该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即: �

  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和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两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是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下一学期学生选读课程学分的主要参数。 �

  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关系如下:�

  表1:百分制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关系 �

  成绩(Y) 课程绩点

  90≤Y≤100�

  85≤Y<90 4.0�3.7

  82≤Y<85�

  78≤Y<82�

  75≤Y<78 3.3�3.0�2.7

  72≤Y<75�68≤Y<72�

  66≤Y<68

  2.3�2.0�1.7

  64≤Y<66�

  60≤Y<64 1.3�1.0

  Y<60 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2

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思想道德素质测评进行评定。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

1、学期综合测评分=思想道德素质分 ×20% + 专业素质分×60%+ 身心素质分×10% + 文化素质分×10%2、学年综合测评分=(上学期综合测评分+下学期综合测评分)÷23、毕业总评分=各学期综合测评分÷学期数。

二、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基础分 ± 奖惩分

1、基础分评分标准(60分≤基础分≤8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和祖国尊严;关心时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2、奖惩分评分标准(奖励分≤20分 , 惩罚分≤80分).

三、综合测评办法及有关规定

1、各院(系)成立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班级成立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综合测评工作。

2、各项基础分评分由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院(系)测评领导小组审定。

3、 本办法各项奖励加分中的“校级”是指学校党政或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给予的奖励。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第一周内,各有关部门将有关测评的数据送交院(系),由院(系)审批。各级各类社团竞赛活动及其评奖结果,由团委根据活动效果,涉及面及学生参与数考虑是否列入综合测评范围。如列入按院系级评分标准计分。

5、各综合测评单元在测评结果上报前要向全体学生公开公布测评结果,并答复学生的咨询。

6、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生档案材料之一。各院(系)要加强领导,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健全制度。凡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8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太麻烦了
简单说 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分别是1600 800 200
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选要看这一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加分
比如参加活动、学生干部等
单项奖学金每人300 种类很多 一般是班里民主评

评选方法等开学后要学习《学生手册》
那时候细节你就能清楚了 《学生手册》还要考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