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君主专制

如题所述

扩张皇权,集军政法三权于一身,如此专制必成封建制国家的政体,自然是按照封建统治者统治天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封建的国家行政机构,处处都要体现统治者一人独裁的意志。为了使行政机构更适合君主的需要,历史上很多帝王都曾对政体做过削足适履的改革,以防止个别成长起来的势力危害君主的权威地位。朱元璋强化集权统治的关键一步,也是对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集政、法、军权于一身,使皇权扩张至顶峰。
皇权的至高无上是实现皇帝独裁、大臣辅政的先决条件,既然这是必由之途,首先就要在政治体制中确立、体现出来。元朝时于中央设中书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中书省的大权实际是在左右丞相手中掌握,如此则中央权力必然会过分地集中于中书省,造成左、右丞相权力的膨胀,因而丞相虽然起到了辅政的作用,可同时又起到了限制政权发展的作用。而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从建制上仿效中书省,掌握了各地的政、法、军权,号称“外政府”。
马上得天下,但不能靠马上治天下。对此,朱元璋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因此,明政权建立后,他采取了一系列的思想、文化方面的建设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一方面用儒家思想来控制人的行动,维护自己皇权统治的合理合法性,为封建国家培育人才;一方面削弱了重臣元勋的政治、军事实权。皇权则因此而得以空前的加强。从而防止了权臣擅权、军阀割据隐患的发生。
设太学,重儒教,兴文化
洪武元年(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为使封建土子后继有人,朱元璋又在都城应天设大本堂,取古今图籍充实,延儒臣教授太子诸王,选才俊之士充伴读。以孔子五十六世孙孔学袭封衍圣公,进秩二品。第二年又增设国子学舍。他说:“太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自古君王都很注重太学。”
这些儒生进入各级学校后,学习儒家经典,成为合乎朱元璋要求的治国人才,为兴礼乐、明教化、推行封建礼法制度准备了新的梯队。接着,他重开科举,于至正二十七年下令设科取士:“盖闻上世帝王创业之际用武以安天下,守成之时,讲武以威天下,至于经纶抚治,则在文臣,二者不可偏用也,兹欲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有司预为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候开举之岁,充贡京师,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朱元璋对科举制度的贡献在于,他在历史上首次以八股文取土。所谓八股文,亦称时文、制义或制艺。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人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由破题至人手,都只是为议论所做的准备。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的议论。四股之中,规定须各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称八股文。
八股文的题目均于《四书》、《五经》文句中选出,考生答题也均须按照朱熹《四书集注》等书,所谓代圣人立言,不许自由发挥,每篇以三百字至七百字之间为宜。这种文体是朱元璋和刘基共同创制。本来在一开始,具有考察考生对圣贤经传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理解程度的较积极作用,但由于这种文体本身形式呆板,极易束缚创造意识,结果弊大于利。朱元璋之实行八股文,起初提出“代圣贤立言”的宗旨,规定不许发挥自己见解主张的原则,用意就是使考取的读书人循规蹈矩,作圣贤的忠实门徒和听话守本分的臣子,其精神统治之严密和强大,由此亦可见其一斑。
在“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下,朱元璋任用了一大批听话的儒士,建立了一整套合乎儒家规范的礼法、宗法制度。自唐以降到了宋朝,以朱熹、程灏为代表的宋儒理学兴起,进一步加深了封建礼法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束缚和迫害,而儒家思想在接受了宋儒理学这一新衍生思想之后,进一步失去了在指导国政、规范世态人情方面的积极作用,而彻底沦落为封建统治者的御用工具。到了明朝,资本主义萌芽已有前生,自由思潮也已渐起,但礼法制度不但没有宽松迹象,反倒比宋、元时期更为严谨和禁锢,正说明了朱元璋在维护集权统治上的苦心。
朱元璋有哪些措施来加强君主专制?
封建专制的历史早已表明,儒家思想是封建王朝的有力精神武器,但由于思想体系十分博杂,能透彻理解掌握精义的只有那些经过“十年寒窗苦”的读书人,一般百姓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只能受到一些间接的影响。为了加强对普通百姓的教化,使普通百姓也能掌握儒家思想中对他们起麻醉作用的那一部分,朱元璋将儒家思想工具化、功利化,将要旨归纳为“敬天”、“忠君”、“孝亲”三点精要,编成专书,在民间流传,书名叫做《精诚录》。
其中的“敬天”,可以说是维护君主权力的重要工具,借“天”来抬高君主的地位,将王权染上一种神性的色彩,宣扬君主受命于天,亦即所谓的“真龙天子”,以此来证明封建专制统治和维护这种统治的三纲五常是上天的安排,是天理的体现。朱元璋所要求的敬天,其实就是敬君,敬君主的“神圣王权”,也就是说臣民们要俯首帖耳地服从帝王统治。“忠君”则规定臣民须无条件服从君主意志,忠于君主。儒家的“三纲”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朱元璋视为至宝极力鼓吹。
“孝亲”则与“忠君”相辅相成。《大学》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抓住治家也就是抓住了根本,只有家庭秩序得到维持稳固,君主的专制才能确保无虞。为了宣扬“孝亲”思想,朱元璋命制《孝行图》,同时又御制《大诰》,规定:“臣民之家,务要父子有亲,率土之民,要知君臣之义,务要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众尊有德。”可见,朱元璋所宣扬的“孝亲”思想其实还是以“忠君”为目的。
对国家行政机构的改革
扩张皇权,集军政法三权于一身,如此专制必成封建制国家的政体,自然是按照封建统治者统治天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封建的国家行政机构,处处都要体现统治者一人独裁的意志。为了使行政机构更适合君主的需要,历史上很多帝王都曾对政体做过削足适履的改革,以防止个别成长起来的势力危害君主的权威地位。朱元璋强化集权统治的关键一步,也是对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集政、法、军权于一身,使皇权扩张至顶峰。
皇权的至高无上是实现皇帝独裁、大臣辅政的先决条件,既然这是必由之途,首先就要在政治体制中确立、体现出来。元朝时于中央设中书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中书省的大权实际是在左右丞相手中掌握,如此则中央权力必然会过分地集中于中书省,造成左、右丞相权力的膨胀,因而丞相虽然起到了辅政的作用,可同时又起到了限制政权发展的作用。而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从建制上仿效中书省,掌握了各地的政、法、军权,号称“外政府”。
朱元璋有哪些措施来加强君主专制?
朱元璋请客
正缘于此,元朝后期各自为政,往往擅权自专,不听朝廷调度,形成了分裂割据的局面。正如我们所知,朱元璋渡江后建立的宋政权江南行中书省,也仿效了元朝这种政体,因此一应军国大事均不需向小明王奏请,朱元璋得以扛山坐大。因而可以说元制的种种弊端,是朱元璋亲历亲闻,所以他既然在前期从这种行政制度中得到了好处,后期却担心部下起而仿效。
正如朱元璋所担心的那样,明朝建立以后,臣僚越礼非分、违法通制的事件层出不穷。有鉴于此,他已经感觉到改革行政机构势在必行。
洪武三年,朱元璋指出:“夫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也。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他之所谓的“躬览庶政”,就是指皇帝要亲预朝政。本来如完全遵照元制,各种政事的处理在中书省便已基本定案,至皇帝处批准就行了。而将政事公文直接递交皇上,越过中书省,也就违背了元制逐级奏请的定制。朱元璋在这里提出要亲预朝政,就意味着他允许这种逾制,将一部分本由中书省处理的政事揽在身上,这标志着他着手削弱中书省的权力职能,进一步扩大皇权的开始。
至洪武九年六月,经过六年的经验准备和思想准备之后,他下令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职,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以“掌一省之政”。
主要管民政和财政。布政使是皇朝派驻地方的使臣,朝廷的政策、法令和派给地方的多种任务,通过他们下达各府、州、县的地方官员。全国除南京为京师直辖外,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随着云南的平定,又增设云南布政使司,共为十三个布政使司。各布政使司的管辖范围与元朝行中书省相仿,但不包括各处的卫所。相较而言,布政使司的职权比元朝的行中书省大大缩小,性质也发生了改变,布政使司的长官是朝廷分派各地的使臣,凡事皆需秉承皇帝意旨,使地方的权力集中于中央,有效地避免了各地的擅权自专。
在承宣布政使司之外,各行省还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又设立都指挥使司,以都指挥使为长官,管辖所属卫地,掌一方军政。都指挥使司与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同为朝廷设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合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在地方三司分立行使各自职权,均由皇帝直接指挥。凡遇重大政事均需由三司会议,上报给中央的部院。这样不仅削弱地方的权力,强化了中央集权,而且各地方机构职能专一,互相牵制,既力口强了统治效能,又便于皇帝直接控制。对布政使司之下的地方政治机构,朱元璋也加以极大地简化。将元朝的路、府、州、县归并为府、县二级,除府、县外,个别保留州的建制,分府属州和直隶州,地位分别等同于县、府。这样,地方政权的层次简化减少,皇帝命令的逐级下达也就通畅起来。
接着,朱元璋又回过头来对中央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改革。由于洪武初期先后发生的李善长为代表的淮西集团把持朝廷事件和胡惟席党案,朱元璋感觉到元朝丞相制度是君主专政的障碍,为此他说:“昔秦皇去封建,异三公,以天下诸国合为郡县,朝廷设上、次二胡,出纳君命,总理百僚。
当是时,设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贤之道。为此,设相之后,臣张君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人而命之,往往病及于郡国者。”及至洪武十三年正月,左丞相胡惟庸因“谋危社稷”被处死,朱元璋对大臣们宣布道:“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仰之各司所事,更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塞蔽。”接着便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将中书省的权力分属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将各部尚书由原先的正三品升至正二品,侍郎由正四品升为正三品,下属郎中、员外郎。
六部职权加重,同时又分司政务,取代中书省成为全国最高行政管理机构。至此,中国历史上相沿已久的丞相制度被彻底废除,皇权空前扩大了。
在废除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又撤销大都督府,改设前、后、左右、中所谓的五军都督府,以分散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并规定五军都督府管兵籍,掌军政,但无调动军队之权,兵部掌军官控选和军令,但无直接指挥军队的权力。“征伐则皇帝命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这样,军权也就会完全掌握在了皇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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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1
1、清除权臣,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 行中书省的职责.
2、设立锦衣卫,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在地方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3、在军事上,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五军都督府.
1)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明成祖时,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
(2)军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影响: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3)监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为了监视官吏和镇压人民反抗,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设立“东厂”,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明朝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影响: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4)学校和科举,明代学校用以培育人才,秒举用以登进人才.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名国学、太学.在地方上的为府、州、县学.在科举考试方面,考试分为两级,低一级的是乡试,高一级的是会试和殿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影响:八股取士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
(5)《大明律》和《大诰》.修订法律,严刑峻法
第2个回答  2021-03-21
明初官僚机构沿袭自元朝。朱元璋进行了改革,在中央废除中书省,明初中书省负责天下政务,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丞相后最甚。胡惟庸势力逐大,威胁皇权,且日益骄横,懈怠政事。
于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图谋不轨之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
在地方废除行省制,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特务统治: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
锦衣卫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
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朱元璋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暗中监视。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废除了锦衣卫及其特权,以及一些比较残酷的刑法来加强君主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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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又置大理寺,长官为大理寺卿,“掌审诚平反刑狱之政令”。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的狱讼,均需将案牍和囚徒移交大理寺复审,“凡狱具,未经本寺评允,请司勿得发遣”
第3个回答  2021-03-21
为了强化皇权,朱元璋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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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 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
明朝是我国倒数第二个封建王朝,在它之前已经有诸多封建王朝因为种种原因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中。朱元璋在1368年建立大明政权之后,吸取前人的教训,采取了诸多措施来强化皇权,以实现大明万世长存的政治理想。

诛戮权臣

如何保证皇权的绝对权威性,首先要做的就是限制官员的权力。朱元璋的江山是一寸寸打下来的,他手下有一批德高望重的文臣和一批战功彪炳的武将。这些人实际管理着国家,掌管着国家的军队,权势极大。自己在世的时候还能镇得住,可一旦自己龙驭上宾之后很难保证没有人有谋反之心。唐朝的藩镇之祸还历历在目,五代的混乱局势也不是不可能再次重演。

为了削弱官员手中的权力,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图谋不轨之名诛杀丞相胡惟庸,屠灭三族,连坐其党羽,诛戮了一万五千多人。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开国六功臣排在首位的李善长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赐死,家属七十余人全部被杀。著名儒臣宋濂只因受孙子连累,全家被贬到四川,他也病死于途中。此案延续了十年之久,前后被杀的几十家王公贵族,共三万多人。

胡惟庸案后,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样,被文官分出去的权力就重新回到了皇帝的手中。

文官的权力被大大削弱,武将的日子也同样不好过。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指控蓝玉谋反,由此引出洪武四大案的“蓝玉案”,蓝玉被凌迟处死,并诛三族。朱元璋同样以此大做文章,凡是和南玉有牵连的官员都遭牵连,而被诛杀者多达一万五千多人,军中的骁勇将校差不多都被屠戮殆尽。此后朱元璋又颁布《逆臣录》,诏示一公、十三侯、二伯。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太祖杀江夏侯周德兴以及颖国公傅友德,在捕鱼儿海战役中立功的定远侯王弼亦被赐死。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开国六公爵最后一位仅存者冯胜被杀。至此,开国时候的功臣所剩无几,不是病死,就是被杀。

设立锦衣卫组织

洪武十五年(1382年),由于前两年发生了胡惟庸案,朱元璋对臣下更加不信任,在这样的背景下,朱元璋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甚至本卫长官亦不得干预。

锦衣卫设立之初,大兴冤狱,手段残忍,仅胡蓝两案便杀人数万,以至于他的创建者朱元璋都认为“非法凌虐,诛杀为多”,不可长期存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隔六年,胡南党羽都已杀完,朱元璋不再感觉到政治上的威胁了,于是解除锦衣卫的典诏狱权,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

而到了朱棣篡位成功后,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是恢复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一直到亡国,锦衣卫才正式结束长达290多年的历史。

禁止后宫、外戚干政

外戚一般与后宫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后宫权力大了,外戚也就跟着水涨船高起来,而后宫也同样依赖外戚来铲除异己,培植私人。中国历史上,外戚干政最严重的朝代要数汉朝和唐朝。西汉的吕后,不顾汉高祖刘邦留下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的白马之盟,大封诸吕为王。唐朝的武则天称帝以后,只相信自己的娘家人,不只是大封武氏诸人为王,甚至还曾想立侄子武三思为储君。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防止后宫、外戚干政,规定天子后妃及其亲王王妃,必须要选择普通的良家女子,而不能出自有声望的居家大族,当然范围没有限制到必须是普通老百姓,像普通的官、军之家也可以,只要家道清白,相貌不错就可以。这样一来,皇帝的后宫之中后、妃都是出自普通家庭,后族没有强大的势力,自然对于皇权形成不了威胁。

而为了避免后妃受宠后其家族的声望大涨,对外戚的赏赐大都是一些有职无权的虚职,以万历的外祖家族为例,李伟家境贫寒,直到女儿被封为皇妃,他才得到了伯爵的封号。但所谓伯爵,不过是军队中的一个名誉军官,除了朝廷举行各项礼仪时位居前列以外,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而且俸给甚低,甚至不敷家用。

这种情况下,后宫和外戚根本不具备干涉政事的条件,故史书评价“故有明一代,外戚最为孱弱”。

禁止宦官干政

明朝宦官干政问题,大概是继东汉、唐朝之后最为严重的朝代。正统年间有王振,正德年间有刘瑾,天启年间有魏忠贤,天顺年间的曹吉祥更是公然带兵反叛。而在帝国建立之初,朱元璋是明令宦官不得干政的。

洪武十年(1377年),有一名老太监,完全是出于一番好意,指出公文中有明显的错漏。朱元璋明知太监说得对,仍然立刻下旨将他逐出皇宫,遣送回原籍,理由是这名太监“干政”了。

洪武十七年,朱元璋特意铸了一块铁牌,悬挂在宫门上。铁牌上写道:“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这时候,宦官的权力跌入了历史的低谷,不仅不允许干预朝政,更严禁宦官识文断字,甚至连置办产业的权力也没有。

而到了明成祖时期,情况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朱棣靖难的成功有赖于宦官,他不但不再警惕宦官,而且开始把宦官视为心腹,当作控制外廷大臣的一股重要力量。“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被悄悄地改为内臣不得擅自做主。
第4个回答  2021-03-21
①废除丞相;
②设立锦衣卫;
③设立廷杖制度;
朱元璋,大明太祖高皇帝,姓朱,名元璋(初名重八),字国瑞,生于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俗称洪武帝、朱洪武,庙号太祖,其统治时期被称为“洪武之治”。朱元璋原名重八,后改为兴宗。参加元末农民起义后改名为德裕,最后再改名为元璋,字国瑞。
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1368年—1398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明朝。朱元璋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与此相适应,在法律思想上鉴于元末法纪纵弛导致的各种弊端。认为“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
君主专制政体又称君主专制或君主专政,是一种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统治者君主(常称国王或皇帝)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诉君主如何行使权力,虽然有的宗教权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为。君主制是一种专制政体,君位采用世袭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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