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几个建议1,不打官司,好声好气看能不能像之前的网友说的一样,下个月再给你发。(理由有二,1:打官司会占用你的时间,还令你很烦。2:介于不清楚你的工资金额,有可能打官司的费用大于等于或迫近你的工资,那就得不偿失了)2,打,坚决的打!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哪能咽得下这口气?(理由有二,1:本来就是你的东西,你不去讨回就没有了。2:打官司你累你烦的同时,它(你前任老板)也是一样的,而且他还是个老板,事情应该比你多,还要应付官司,它会比你更难受。再着,拖欠工资的人?就活该让它受点苦。)3,我纯粹是看能不能帮到楼主排忧解难才打的这么多字,因为就悬赏了5分。。。。。。
追问我觉得明天过去劳动局看看,实在有点不行了,没钱吃饭了没钱交房租了。
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