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我和先生去年买房时欠下7万元债务,从我娘家和娘家的亲人哪里借的,其中有五万是拿老家的房子作抵押贷的款。可房 子买后我先生要求离婚(他有第三者,这是他后来自己说的,我没证据),当时因为赔偿问题和债务问题没解决就没谈妥。后来那个第三者离开了他,他现在也不谈离婚一 事。我现在想和他离婚要求他承担债务,可他不 答应说没钱,是我提出离婚要我承担一部分。(他现在一个月一万多的工资,而我长期没工作)从 去年开始他就很少给我家用,儿子的生活费也是我每月不停的催才能得到!请问假如我要求离婚我们的债务该怎么分配?(我和他说的老家房子归我,去年买的房子归他)假如他承担了债务我还能要求适当的补偿吗?
我们不是一个地方,他也同意老 房子归我,新房归他。小孩长期在我娘家生活,他以前说孩子所有费用由他出但随我生活!所以老家房子他也是考虑孩子读书要住 .虽然现在第三者离开了他,但毕竟是由他的过错引起的,他这样算不算过错方?

法律分析:离婚债务的分割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7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第2个回答  2010-07-25
你们的债务要离婚势必是要平均分配的,不可能让一个人来负责。你和他说老房子给你,新房子归他,这也得他同意,你们协商决定,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得去法院来分配。这个问题我劝你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去找专业律师问问看,现在找律师看看很容易的,只要去个律师事务所,给个钟点费就好了。
第3个回答  2010-07-2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各半承担。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有过错,分配财产时对方会少分。
第4个回答  2010-07-25
离婚债务一人一半,财产也是,他承担了债务你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要求适当的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