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新房东要收回房屋

我是舟山的,租的商铺8间,租金5万一年,合同三年,合同期内,房东把房子卖给了新房东,新房东收了二期租金后,要收回房子,租期还有一年,不腾房新房东就天天堵门 ,502加木签堵锁孔。已经5次报了110, 也没办法,咋办。假如上诉,应起诉老房东还是新房东,能要求那些赔偿,谢谢指点

如果房子没有到期,房东要收回,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房东的违约行为,租户可以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有权让房东承担违约合同里规定的责任,一般房东会赔偿给租户两个月房租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房东提前收回没有法律根据,有权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损失包括店面装修费用在剩余租赁时间应分摊的部分,预期继续经营到合同结束可以实现的收益等。由于房东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各方面损失,房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获得赔偿或者请法院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把房子继续让租住,直到合同到期为止。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如果房子没有被房东卖掉,房东为了想挤走你或者是就想要提高租金:那么房东就属于违约行为。租户有权要求房东来承担违约的赔偿金,还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房东如果执意让搬走,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东的违约行为。
(3)房东赔偿的损失费用,在另租其它的房子时,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搬家费用和租金差价,还有在搬离新家时,由于交通不方便,产生了交通费用等,都是由原来房东承担的。还可以坚持要求房东因为违约,赔付双倍的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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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7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房东提前收回没有法律根据,你有权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损失包括店面装修费用在剩余租赁时间应分摊的部分,预期继续经营到合同结束可以实现的收益等。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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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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