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答应,我告诉他我要辞职了,一个月的今天我可以走吗?

还没写但是告诉过他,他不给辞职单,就没有写,这样一个月后可以走吗?

你理解的比较准确,只要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但不是无条件的离开单位,还应该完备交接手续。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单位也可以主张你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相反,你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后,单位不接受你的交接手续和拒绝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你可以主张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请参看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13
应该是可以的,你们有签劳动合同吗,可以拿出来看看,上面应该有离职这一条,一般情况下提交离职书一个月后是可以走人了,很多的大工厂大企业是有规章制度在那里的,但是一小厂小作坊就难说了。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9-11-13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你们也肯定有人事部去问清楚。否则辞职手续办不好日后也麻烦
第3个回答  2019-11-13
你已经提出了辞职,并且,有一个月他审批的时间他不配,那说明是他们的责任,你要走,我认为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9-11-13
这样口头告诉主管是不行的,要提前一个日写书面辞职信,经主管批准签字后才有效,按写的辞职信中所说的时间才能可以走追问

要是他不同意我就走不了了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