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本人的
身份证和损害的
医保卡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换卡手续。填好相关资料之后,并持该领取单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去办理挂失手续,等15个工作日就能领取新卡了。
拓展资料
一、个人医保卡怎么办理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
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4、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医保卡坏了如何换新的
首先,你需要在柜台填写好《医保卡挂失(换卡)申请单》,提交给工作人员;之后,你就要去领取《社会医保卡补发领取单》,并持该领取单到你社保卡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挂失手续,让银行加盖业务章和办理时间;而之后你就只需要耐心地等上15个工作日,再携领取单、个人身份证到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新的医保卡就行了。大家需要注意,在等待期间你要看病买药的话,就只能凭借医保证或特病证,而不能用原医保卡了。 三、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妥善保管,不可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