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仅仅一天就被城管要求“下架”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继上海、广州等城市出现共享雨伞后,近日,共享雨伞也现身福州市区的各地铁站口、街头及办公区等区域,引发一些市民驻足围观。

【共享雨伞现身杭州 】共享雨伞被清理 共享,这个词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变得异常时髦,特别是前一阵子大热的“共享单车”,将共享推到了风口浪尖。眼下,正好是浙江的梅雨季节,雨水变得很任性,经常说下就下,也可能是这个原因,共享雨伞突然现身杭州。

然而,这次的共享雨伞之旅走得似乎并不顺利,在杭州上线仅仅一天的时间,就被城管要求“下架”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一天便被叫停?

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情况

当大家还未有足够的时间对共享雨伞品头论足之际,共享雨伞却被杭州城管要求“下架”了,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6月22日下午,当杭州市下城区城管局天水执法中队网格序化员俞立平巡查到杭州武林广场E出口时,她发现了这批花花绿绿的伞。当她巡查到杭州剧院、延安路移动公司门口和体育场路部分区域时,又发现了这个情况,彩色的共享雨伞挂在马路护栏上尤其惹眼。随即她便向队里进行汇报。

很快,下城区天水中队的城管队员对此事进行了介入,现场制止一名投放人员,并请来社区工作人员做旁证,对地铁口周边共享雨伞进行全部下架处理登记保存,还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停止公共区域投放。截至当天下午5点,共有800多把共享雨伞“下架”。

据了解,和共享单车必须投放在画线的区域内类似,共享雨伞从目前来看,因为其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接下去,下城区城管局将对近期的雨伞投放进行高度关注,禁止相关企业将雨伞投放在公共区域。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且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考验市民素质

创始人赵书平十分乐意共享雨伞被人“独吞”

杭州并不是投放共享雨伞的第一个城市,据记者了解到,被选择投放的城市大多都是南方多雨城市,因为在共享雨伞——“共享e伞”创始人赵书平看来,就算北京、天津等大城市人口再多,由于下雨太少,共享雨伞一定会“夭折”。

有不少网友认为,带着“共享”头衔的物品,都会考验一个城市居民素质,因为确实有一小部分市民,会喜欢将“共享”变为“占为己有”,不过对于这一点,赵书平就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十分乐意雨伞被“独吞”,这款伞是自带密码的,知道密码的话,家人之间也是可以共享。在他看来,如果伞被放到一个很难被人发现的地方,还不如市民“独吞”使用,这样能使伞更有价值。

共享雨伞除了可以挡雨遮太阳外,还有其他的功能。据其设计者描述,因其伞粗重厚重,可兼具拐杖功能供老年人使用。目前,投放的是第一代雨伞,之后的第二代雨伞,很有可能增加播放mp4的功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