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是迁过来东莞的,请问我结婚登记后老婆能马上迁

如题所述

1、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必须迁到一起,因此,你的户口能否从广西迁到东莞,必须征得老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如果属于农业户口时,则还需要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2、流程大致如下:
(1)由你老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派出所将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你持“准予迁入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在东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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