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队出警记录里,肯定有对方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相关费用,对方现在不支付,并不违法。
三、如果相关费用紧张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同时申请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2、本案属于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的,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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