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副本丢了怎么补

如题所述

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不管个体户还是公司正常申请营业执照是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后,需要先进行登报生命,要在市级以上的报纸登报挂失,登报后购买两份报纸,法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公章、报纸到工商所办理补正。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具体来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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