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财产怎么分的

父亲再婚,然后家里拆迁了,不过女方户口不在我家的,拆迁前他们就结婚了,这房子和财物应该怎么分?不过老房子是以前我父母造的,这算不算是婚前财产呢?

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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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二婚的家庭财产跟初婚一样,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是要平分的,如果不是,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婚前有约定的,那就按约定来分。根据新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2个回答  2018-06-28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
2:
关于婚姻法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另外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另外,要区分出那些是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来源:南昌律师网页链接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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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楼上的,你不要误导LZ了。
  现在新的婚姻法是主张保护个人财产的。
  楼上的说“如果是你父母离婚了,当时财产分割后,如果房子分给了你父亲,那么房子就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了,他再婚了原则上房子再婚对象也有一份。”你简直是法盲,还在这边误导别人。BS你这样的人。请注意,房子分割后就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了,与婚后对象无关!

  LZ,老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而且按照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如果你父亲的老房子在婚后一直居住、使用,并没有对老房子进一步投资,也没有通过老房子谋利,在拆迁时,老房子可以换来补偿款或者拆迁房,房屋随之增值。但是,这种增值是一种自然增值,并不是人为经营、投资的结果,因此,它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也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拆迁得来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老房子的拆迁,就不存在补偿款或者拆迁房的取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保管好相关拆迁凭证,来证明拆迁房或补偿款是因为老房子而取得。

  但是你父亲结婚后的工资,或者是你父亲婚后购买的物品,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具体详情请咨询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5
如果你父亲和她已经正式结婚了,那么婚后的财产就是他们两人一人一半了。
老房子是你父母共有的,不知道你父母是离婚了还是母亲去世了(不好意思,因为你说的不明确)。
如果是你父母离婚了,当时财产分割后,如果房子分给了你父亲,那么房子就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了,他再婚了原则上房子再婚对象也有一份。
如果是母亲去世了,那么房子中属于你母亲的一份将作为遗产由你父亲和你的兄弟姊妹继承。即你父亲和他的再婚对象分他所有的那份。
因为具体情况说得不够清楚,就你说的情况,大概是这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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