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畸形是残废吗,一只有,一只没有,属重中度耳聋,这样是残废吗

如题所述

  小耳畸形综合征

  小耳畸形综合征,在国内有人称为“先天性小耳畸形”,表现为耳廓发育不全,常伴有外耳道闭锁、中耳畸形和颌面部畸形。其发生率因种族不同而有区别,国外文献上报道的发生率在1:2000到1:20000之间,一般认为1:7000左右,男性多于女性,男女比例约为2:1。右侧畸形较多见,双侧者10%左右。

  小耳畸形综合征按耳廓发育情况可分为三度:
  Ⅰ度,耳廓各部分尚可辨认,有小耳甲腔及耳道口,只是轮廓较小,耳道内面常为盲端;
  Ⅱ度,耳廓多数结构无法辨认,残耳不规则,呈花生状,舟状和腊肠状等,外耳道常闭锁;
  Ⅲ度,残耳仅为小的皮赘或呈小丘状,或者仅有异位的耳垂。
  耳廓完全没有发育,局部没有任何痕迹的称为无耳症,极为罕见。

  病因
  多数小耳畸形综合征患者不能发现特殊的致病因素,怀孕初期病毒性感染、先兆流产等母体因素可能是小耳畸形的发生原因之一。有人报道妊娠初期妇女服用镇静剂酞胺呱啶酮(Thalidomide)生下耳颌畸形的婴儿,动物试验也证明某些化学药物能导致耳颌畸形。至于小耳畸形综合征是否有遗传因素目前尚无定论,绝大多数病人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中无小耳畸形患者,甚至容貌完全相同的单卵双生的孪生兄弟,一人为小耳畸形,另一人却正常。

  历史回顾
  早在公元前六百年左右古印度的《吠陀经》中就有应用颊部皮瓣修复耳垂缺损的记载。Tagliacozzi (1597年)描述了应用耳后无头发皮瓣修复耳廓上部和下部缺损。和他同时代的Cortesi则强调耳廓上部的修复有变皱弯曲的危险,而耳廓下部的修复效果则较持久。他的这个观点至今仍是恰当的。Boyer(1822年)制定对小耳畸形的治疗是切除残耳,因为当时人们认为外伤性缺损要比梅毒遗传标记体面些。Roux(1854年)鉴于他同时代的人认为再造耳不可能,因此主张对耳廓缺损者佩带耳假体。
  Szymanowski(1870年)首次尝试全耳再造,他把皮瓣卷起来形成耳廓外形。Gilles(1920)把经过雕刻的肋软骨埋植于乳突区皮下,以后再掀起,用颈部皮瓣覆盖掀起后产生的创面,这是近代小耳畸形的外科治疗的先驱。Pierce(1930年)对Gilles的这个方法作了改进,应用游离皮片移植覆盖耳后沟处创面,在耳轮缘转移了一个细小的颈部皮管制造耳轮。此后的一段短暂时间内的一些学者曾应用异体软骨进行耳再造,因手术次数多,并发症多,美容效果差,造成当时的外科医生劝告病人不要行耳廓再造而佩带假耳。
  现代应用自体肋软骨移植分期进行耳廓再造正式开始于50年代中期,Tanzer把这一个技术推向高峰。

  手术时机的选择
  小耳畸形实际上对患者的心理负担是常人很难想象的,当然,这种缺陷自然也是父母的心理负担,儿童上学后会引进同伴们嘲笑,将深深影响儿童正常心理发展,因此从心理上考虑,手术时间越早越好,至少应在学龄前。
  在生理上,3岁儿童的耳廓已达成人的85%,儿童期耳廓生长迅速,成人时则缓慢。10岁以后耳廓宽度几乎停止生长。耳轮至乳突的距离亦在这以后维持不变。 耳廓的长度随年龄的增长逐渐生长,5-10岁间的儿童,耳廓的长度仅比成人小数毫米,主要为软骨部分小,耳垂部分则和成人差不多。因此,此时期行耳廓再造,成年时双耳不会明显不对称。另一方面,由于耳廓位于头颅两侧,旁人不大可能同时看到双耳而象观察双眼那样进行比较,因此成年后即使双耳大小略有差别也无太大影响。手术时将再造耳做得稍大一些能使这种差别更为缩小。从肋软骨发育上考虑,一般认为6岁左右儿童的肋软骨已能雕刻成耳支架。国外的手术年龄均在6岁左右。

  适应症
  耳廓再造是一个困难、复杂的手术,目前仅能做到使耳廓的形状和正常耳大致相似,还不能使其各细微结构和软骨的弹性完全与正常耳匹配。因此,对于要求行耳廓再造,并能理解手术的困难,对结果又抱现实态度的受术者皆可进行耳廓再造手术,否则要慎重。年老体弱者宜佩带假耳,不宜施耳再造术。
  小耳畸形伴外耳道闭锁的病人,气导听力障碍明显,但骨导听力一般不受影响。双侧小耳畸形并伴外耳道闭锁的病人,一般应先考虑进行外耳道和中耳手术以改善听力。对于单侧小耳畸形并伴外耳道闭锁者,则先行耳廓再造术,以后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中耳手术。
  手术方法
  小耳畸形综合征,需进行耳廓部分或全部再造。
  耳廓再造的手术方法很多,主要有分期手术法和一期手术法两种。
  分期法与一期法的不足之处是耳后乳突区皮肤量不够应用,有时还要带上一些毛发。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个有效的再造耳廓新方法是应用皮肤扩张法,它能有效地解决再造耳廓时耳后乳突区皮肤量不足的问题,使再造耳的立体感更为突出。

  手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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