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放开了之前,公务员超生的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领取国考资料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公务员培训咨询
二胎政策放开了之前,公务员超生的怎么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19
: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了,对于之前违法超生的非干部的公务员以及银行等岗位的人员该怎么处罚,交社会扶养金可以吗?还是面临开除处分?

律师答:您好!我国“全面两孩”政策是在2016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后的符合二孩政策条件的,受法律保护和允许。但是在此政策之前的超生情况,应当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规则,法律只适用于它施行后,而不适用于它施行前所发生的事项。基于此原则,对“全面两孩”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前违法生育的子女,已经依法处理的,要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地人大制定具体办法来依法处理。这意味着,对于2016年1月1日前“超生”的家庭,已经接受“超生罚款”等处罚的,罚款不会退回,处罚也不会撤销,对于还没有处理的,则根据国务院的办法,由各地人大来制定具体的征收对象、数额等规定。

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在二孩政策开放前存在违法超生,但至今仍没有被处罚的情况,是否处罚、如何处罚,还是要由你们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无论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还是开除处分,都是处罚的手段,您目前处于因新旧政策衔接而导致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你们当地人大针对特殊问题,作出特殊的规定。你稍后可以关注相关的政策和信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14
国家公务员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特指超生),不仅会受到当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还得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规定的党纪和政纪的处理,直至“双开”,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制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没有一点儿悬念。作为公务员,应该作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而公务员公然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更应从重受到惩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