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回执单,按照各个学校的情况而决定,一般最后都要缴纳到学校统一做贷款的信息录入工作。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例,2017年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后,各学院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2017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必须要在学生报到现场收取,然后由各学院资助辅导员汇总后,填写《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而且必须要将本学院学生回执原件及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扩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从201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全部采用网上电子回执单发送回执。然后由生源地资助中心开受理证明,上面有校验码回执单。
开学后需要找到学校的学生处或班主任处,然后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会按照自己的回执单和受理证明,在网上专门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特别是院系名称、学号和专业务必要做到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