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高七级岗位降为中级八级岗位,期满后工资能否恢复到原来七级岗位?
若教育局同意恢复,人社局这边该如何认定?
如果符合规定,人社局肯定给认定,不符合的话,就算教育局同意,人事局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到人社局咨询时,他们说像这样非自身原因受处分的,解除后有相关的文件,但当时未找到,网上是否能找到这样的文件呢?
不懂你所陈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