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用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写双方名字,但是还没有结婚,这样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您好,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证明房子属于你们双方共有。没有结婚这也是共同财产。(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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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7
1、要看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婚前购买,则是女方对女方的房产赠送,房产属于女方。若无协议,在离婚时,此房产归女方所有。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分。
2、也要看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婚前购买,要证明首付款是两人共同支付的,在离婚时根据首付款的份额分享房产所有权。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分。(16081112)
第2个回答  2019-07-12
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办房产证时写的是两个人名字,后因经常因琐事争吵,未结婚而分手。该房子是否共同财产?
武汉财产分割律师认为,首先我们要明确为什么该房产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办房产证时写的是两个人名字,根据权利外观主义,应视为原房产所有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赠与行为,该房产变成了两人共同所有。
那现在双方并未结婚,而是分手了,那房子的属性并无任何变化,还是共有房产。对于该共有房产的份额,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情形下,如果无法划分份额的,法院原则上对半分割,也有可能会照顾到出资方而会多分一点。
但是,如果赠与一方提出撤销赠与,那就要分两种情况来考虑了:
1、基于恋爱关系,为追求对方而赠与。这时,该赠与目的已经达成,赠与不可撤销。
2、基于结婚的目的而赠与。由于双方分手了,该赠与目的并未达成,赠与可以撤销。
当然,以上情形的证明,需要双方举证。
对于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性的赠与在实施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不需要理由。而法定撤销则是对于赠与已经完成,比如房产已经登记在对方名下时,需要符合特定情形才可以。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以,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后未结婚而分手的,基于赠与行为房产成为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9-02-20
算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他买了房子,写了你的名字,相当于将房子的一半赠予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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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20
这个算你们的一同共有财产 ,具体份额按购房协议约定或者你们约定的份额,最终会在房本上副页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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