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支持这个决定,因为这样各地才会更加的重视拐卖问题,一个问题只有得到了重视,才会有效的解决,因为只有纳入政府考核,才会有更多的资源投入。
以下内容皆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为什么我支持将打拐工作纳入政府考核?
因为这样可以让各地更加的注意打拐工作的执行,拐卖的新闻实在是让人痛心,因为拐卖对于原生家庭的伤害很大,甚至相比杀害他人有过之无不及,但这个问题又久久不能解决,所以我个人是支持将打拐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的。一旦打拐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那么各地肯定会开始追查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内,有无此类问题,因为这种问题会影响到自己当地的政府。这样就意味着,打拐工作从被动转入主动,主动出击永远是比被动出击好的。所以我个人是极其支持将打拐工作纳入考核的。当然,纳入考核能不能降低拐卖案件还是有待考察的。
2.如何才能彻底治理拐卖?
我个人认为彻底治理拐卖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买卖同罪!现在即使是发现了拐卖案件,通常只有拐和卖的人有罪,但买的人是没有罪的。这样就很容易滋生一种问题,那就是市场不死!只要有买家,市场就会存在,市场存在就会推动卖家的诞生,因为这个东西有利可图,而且利润还是很大。所以说,需要彻底治理拐卖,应该双头打击,除了打击拐卖者,还要打击买家,特别是买家,只要消灭买家市场,卖家市场自然而然的也会消亡。
总的来说,我是支持人大代表的这个建议的,因为这个建议可以有效的加大各地对于打拐工作的投入,可以有效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