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了合同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为5年,试用期4个月,一个星期的培训(不是专门的培训机构,属于分店来教我上班的一个流程)。我第1天去培训,第2天就不想去了。请问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签合同的时候,合同有2份的嘛,我签完以后,他们没有给我合同,说是他们那边的章没盖好,还有就是我办的健康证还在他们那里。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若想辞职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为了证据留存,通知方式建议采取书面报告或邮件形式。
另外,如果你签的仅仅是一个试用期合同,而不是一个劳动合同附加规定试用期的话,那么这个试用期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可以完全不用理会。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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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直接走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未能提前通知就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包括招聘你的损失,没有人接替而额外产生的成本,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有你赔偿。
因此,最好能够提前三天通知。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诚信的一种表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5
1、试用期签了合同辞职,除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3个回答  2010-07-05
可以直接走人,但是要告知单位。(口头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5
最好到单位说一下吧。
直接走人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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