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05
直接走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未能提前通知就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包括招聘你的损失,没有人接替而额外产生的成本,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有你赔偿。
因此,最好能够提前三天通知。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诚信的一种表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5
1、试用期签了合同辞职,除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3个回答 2010-07-05
可以直接走人,但是要告知单位。(口头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5
最好到单位说一下吧。
直接走人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