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人转企业后有过渡性养老金的,首先是因为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其次是为了准确给员工在退休后发放养老金,再者是健全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事业单位中人转企业后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依据。
一、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
首先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一个合法权益,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先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工作时间是处于养老保险旧制度的情况下那么是没有建立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这样子就不能充分地反映出员工对于企业的一个具体贡献程度,所以需要增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来完善相应的养老权益。
二、为了准确给员工在退休后发放养老金
其次是为了准确给员工在退休后发放养老金,对于大多数的职工而言养老金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这是国家补贴的养老金,另外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此前缴纳养老保险投入的金额,但是对于特殊的职工而言他们还有一部分被忽略的养老金没有被计入,这个时候利用到过渡性养老金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再者是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企业而言他们的责任就是充分地保障员工的一个合法权益,同时管理好对应的员工的工作事务,通过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让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得到调动,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是有利的,同时有助于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以及退休后提高相应的生活质量。
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让员工开具相应的原单位的就职证明,同时需要让员工出示一些相关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