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扩展资料

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17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

注:

(1)单位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本人申办的,须提供原件。

二、主要材料:

1、如顺产的:

(1)《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如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

(1)《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如流产的: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4、如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三、特殊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5
  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的保险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1-04
如果你的生育保险是单位购买的话,只要将相关材料交给人事部去走报销流程即可;如果你的生育保险是配偶的,需要将相关材料准备好交给社保局等待审批即可。如果配偶的人事部可以代办的话,也可以直接交给人事部处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总的来说,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根据地区的不同,女职工能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广东地区还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等,而具体的报销标准,也是要看当地的规定。
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在生育期间所有的费用都能报销的。如果是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以上这些费用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
而且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规定的。比如说生育医疗费应该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如果是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还有关于男性配偶的假期津贴,应该在其伴侣生育后一年内办理,超期的话就没有办法办理了。
第4个回答  2016-01-21
如果你的生育保险是单位购买的话,只要将相关材料交给人事部去走报销流程即可;如果你的生育保险是配偶的,需要将相关材料准备好交给社保局等待审批即可。如果配偶的人事部可以代办的话,也可以直接交给人事部处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总的来说,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根据地区的不同,女职工能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广东地区还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等,而具体的报销标准,也是要看当地的规定。
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在生育期间所有的费用都能报销的。如果是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以上这些费用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
而且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规定的。比如说生育医疗费应该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如果是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还有关于男性配偶的假期津贴,应该在其伴侣生育后一年内办理,超期的话就没有办法办理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