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的短期融资券与美国商业票据的区别

如题所述

1、发行人不同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通常,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目前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

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

2、融资期限不同

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作抵押的CP逾期不能超过90天。

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

3、短期收益不同

如果将短期融资券定位于一种信用交易产品范畴,那么参照美国商业票据的定价方式,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收益率应以同期限 信用产品的收益率作为基准。

再加上一个适当的利差,而这部分利差水平反映的则是两者之间的信用差异、税收差异以及流动性差异因素等等。

4、发行量不同

我国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

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09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
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截至2013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
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2013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于2013年4月发行了6亿元9l天期融资券,截至2013这是市场上唯一一只证券公司融资券。企业融资券在发行频率和规模上遥遥领先,主要是由于较高银行贷款利率与较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产生的套利机会。如“中国五矿”一年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为2.923%,而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为5.58%,发行量15亿元人民币,不考虑承销费等发行成本,共可为企业节约利息费用3900多万元。
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
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
我国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
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
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
CP须提供流动性备付,融资券尚未有此项要求
大多数CP在到期后都会继续滚动发行,以新还旧,如果公司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难以维持滚动发行,就出现所谓“滚动风险”,将可能导致该CP违约。为降低滚动风险,信用评级公司要求发行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有足够的短期流动性以偿付到期CP,否则不予评级。为获得必要的评级,几乎所有的CP都运用银行信用额度作为流动性备付。银行信用额度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银行向发行人提供循环信用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利率在额度内自由使用,以便需要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我国融资券市场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滚动发行的情况。国内评级公司对发行人短期流动性的评估,侧重于现金流状况和资产变现能力的分析,并未将滚动发行作为一种还款来源考虑,因此没有考察其滚动风险,也没有提出流动性备付要求。
信用增级在CP市场中得到运用,融资券风险主要取决于发行人信用
信用较差公司为了能低成本发行CP,经常通过第三方担保获得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银行备用信用证、母公司担保、保险公司赔付合约等。其中备用信用证最为常用,该信用证约定,当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款时,由开证行保证CP的偿付。与用于流动性增强的信用额度不同,用于信用增级的备用信用证是不可撤消的。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为企业融资券担保,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会收取比信用额度更高的费用。因此,只有当信用增级后所节约的融资成本超过该费用时,发行人才会选择信用增级。
截至6月15日,国内仅有六家企业发行融资券,其中四家被国内评级机构评为最高短期信用等级,两家被标准普尔评为BBB+,因此信用增级的需求不大。
资产支持CP增长迅猛,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尚处于试点阶段
普通CP的信用级别取决于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资产支持CP(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以下简称“ABCP”)则独立于公司而由特定资产的信用水平决定,通过ABCP融资可以获得较高的CP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ABCP得到迅猛发展,至2004年底,ABCP余额达到7443.89亿美元,占美国CP市场总额的54%。
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尚处于探索阶段。2013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4月2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又共同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开行ABS和建行MBS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资产支持融资券尚无先例。
经过上述比较,可见短期融资券与美国CP尽管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学习和借鉴美国CP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国情进行创新对于推动融资券市场健康发展将大有裨益。

第2个回答  2016-05-09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
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截至2013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
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2013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于2013年4月发行了6亿元9l天期融资券,截至2013这是市场上唯一一只证券公司融资券。企业融资券在发行频率和规模上遥遥领先,主要是由于较高银行贷款利率与较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产生的套利机会。如“中国五矿”一年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为2.923%,而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为5.58%,发行量15亿元人民币,不考虑承销费等发行成本,共可为企业节约利息费用3900多万元。
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
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
我国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
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
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
CP须提供流动性备付,融资券尚未有此项要求
大多数CP在到期后都会继续滚动发行,以新还旧,如果公司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难以维持滚动发行,就出现所谓“滚动风险”,将可能导致该CP违约。为降低滚动风险,信用评级公司要求发行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有足够的短期流动性以偿付到期CP,否则不予评级。为获得必要的评级,几乎所有的CP都运用银行信用额度作为流动性备付。银行信用额度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银行向发行人提供循环信用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利率在额度内自由使用,以便需要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我国融资券市场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滚动发行的情况。国内评级公司对发行人短期流动性的评估,侧重于现金流状况和资产变现能力的分析,并未将滚动发行作为一种还款来源考虑,因此没有考察其滚动风险,也没有提出流动性备付要求。
信用增级在CP市场中得到运用,融资券风险主要取决于发行人信用
信用较差公司为了能低成本发行CP,经常通过第三方担保获得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银行备用信用证、母公司担保、保险公司赔付合约等。其中备用信用证最为常用,该信用证约定,当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款时,由开证行保证CP的偿付。与用于流动性增强的信用额度不同,用于信用增级的备用信用证是不可撤消的。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为企业融资券担保,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会收取比信用额度更高的费用。因此,只有当信用增级后所节约的融资成本超过该费用时,发行人才会选择信用增级。
截至6月15日,国内仅有六家企业发行融资券,其中四家被国内评级机构评为最高短期信用等级,两家被标准普尔评为BBB+,因此信用增级的需求不大。
资产支持CP增长迅猛,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尚处于试点阶段
普通CP的信用级别取决于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资产支持CP(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以下简称“ABCP”)则独立于公司而由特定资产的信用水平决定,通过ABCP融资可以获得较高的CP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ABCP得到迅猛发展,至2004年底,ABCP余额达到7443.89亿美元,占美国CP市场总额的54%。
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尚处于探索阶段。2013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4月2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又共同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开行ABS和建行MBS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资产支持融资券尚无先例。
经过上述比较,可见短期融资券与美国CP尽管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学习和借鉴美国CP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国情进行创新对于推动融资券市场健康发展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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