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
由养老金发放机构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包括机关退休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工勤人员、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及企业离休干部遗属均应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二、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
养老金资格认证现在已经十分方便,有多种方式,包括网上认证、临柜认证、书面认证和上门认证四种,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下面以海南退休人员的认证为例。
(一)网上认证的方法
1.使用电脑进行认证:登录全省统一认证管理平台(网址根据网页提示自助认证(上网电脑需配摄像头)。
2.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
(1)安装“海南一卡通”APP,实名注册后点击“人脸认证”按提示进行操作;
(2)安装国家平台“掌上12333”APP,退休人员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操作;
(3)通过其他第三方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农信社等)的“电子社保卡”入口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操作。
以上方式对退休人员或者家中亲友对电脑或手机操作熟悉的人员比较适合。
(二)临柜认证的方法
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设点的社区、农场居或村进行认证,可由社区人员帮助进行操作认证,适合网上认证不方便,但前往社区较为方便的人员。
(三)书面认证的方法
居住国(境)外的退休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到当地中国驻国外使(领)馆开具纸质生存证明材料,并邮寄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上门认证的方法
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由关系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此种服务体现人性化。
三、认证要求
(一)各认证点应通过“海南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统一平台”为我市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前来认证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核实被认证人身份真实后方可认证。
(二)对于未进行年度认证且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退休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认证后,自认证的下月起补发并正常发放养老金。
(三)死亡或判刑收监的退休人员,其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报送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