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2020年新国标

如题所述

新国标已于2021年的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实施与每一位车主都息息相关。那么在新国标下,机动车检验又发生了哪些变化?

GB38900-2020新标准主要变化
检测项目主要变化
      1、在新国标下,
将“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表”细化拆分成“注册登记安检验项目表”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表”2张表。
      2、根据GB7258-2017
增加“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驾驶区隔离设施”、“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前下部防护”等检验项目。
3、取消“动力性”、“燃油经济性”、“挂车驻车制动”、“前照灯远/近光垂直偏移”、“车速表示值误差”、“在用车轴距”等检验项目(非必要不强制)。
      4、豁免部分特殊车型驻车制动、加载制动等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主要变化
      1、根据GB 7258-2017强化了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车辆唯一性参数的检验方法。
      2、细化了送检机动车(包括新能源汽车、汽车列车、旅居车等)的基本要求及仪器设备检验记录表样式。
      3、依据GB 18565-2016调整了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的车体周正、轮胎、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等项目检验方法。
      4、优化了制动性能、前照灯、侧滑等仪器设备的检验方法。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
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在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从图上可以看到,
中重型载货车和牵引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轻型货车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检验要求变化
      1、根据GB7258-2017调整了车辆唯一性,车辆特征参数、车辆外观、安全装置、仪器设备检验要求,强化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新能源汽车、面包车等车辆的检验要求。
      2、根据GB 18565-2016增加了货车备胎固定、集装箱锁止装置、客车车门应急控制器检验要求;增加了客车和重中型货车的防眩目装置、前风窗玻璃刮水器要求。
      3、修改了联网查询检验要求。增加了对送检机动车状态为“被盗抢”、“锁定”等异常情形处理要求;规定对发现送检机动车达到召回计划实施周期而未实施召回的处置要求。
检验结果判定处置变化
      1、修改了报告份数要求,对于营运车辆要求一式四份;
      2、增加了检验结果联网传输要求,即:检验机构应按GB/T 26765、GA 1186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要求传递数据及图像;
      3、调整了异常情形处置要求,细化了机动车检验时对于加装、改装检查确认的有关要求;
      4、删除了检验资料保存时限,具体执行时检验机构要根据行业管理要求保存。

GB38900-2020新标准注册登记安全检测项目表
1、载客汽车一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面包车(即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或等于的乘用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需要开展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2、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2、载客汽车一其他类型载客汽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3、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及货车第一轴除外)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3、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4、挂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并装双轴或并装三轴挂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除外)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5、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6、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外廓尺寸、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和整备质量项目仅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GB38900-2020新标准再用安全检测项目表
1、载客汽车一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面包车(即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或等于的乘用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需要开展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2、自学用车还应检验副制动踏板和辅助后视镜。3、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2、载客汽车一其他类型载客汽车的再用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3、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再用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及货车第一轴除外)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3、自学用车还应检验副制动踏板和辅助后视镜。4、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4、挂车的再用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1、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的具体适用项目应与本标准第6章提出的车型要求相结合。2、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并装双轴或并装三轴挂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除外)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5、三轮汽车的再用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6、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表

备注:
      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项目仅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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