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是谁交到检察院

如题所述

谅解书是谁交到检察院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谅解书由受害人交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如果案子在检察院审查期间,谅解书由受害人交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即当事人或受害人从情感上给予了原谅,也表示出当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态度,对量刑上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