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扣60分了还能上路开吗?

如题所述

不能了吧。驾照最高有12分,能扣60分也算是奇葩。重新考科一、科三,交罚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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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8
实行驾照扣分新规,一辆车违章三个驾驶本扣不完,就用自己一个驾照扣分。然后按照新交规规定,被扣证,扣12分以上24分以下,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扣24分以上,再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都合格了,缴清罚款,所扣的分都会清零,领回驾证。
第2个回答  2019-02-18
这是不能的,行驶证被交警暂扣期间,是不能行驶机动车的。

如果行驶的,可处200到2000元罚金,并可处15日以下拘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

(一)未获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被注销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获到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被注销、暂扣的人行驶的;

(三)导致交通意外后逃跑,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出限定时速50%的;

(五)逼迫机动车行驶人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行驶要求行驶机动车,导致交通意外,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背交通管制的限定强制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有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导致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违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导致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做法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注销机动车行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15日以下拘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2-18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综上所述:看最后一段,谁告诉您只能消除12分?我来告诉你,一次性可以消除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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