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两位的支持与博学,补充一下,我是想买一套国有土地上建的一栋私房,想先过户房产证,土地证暂(20年内)不过户,因土地过户缴费太多了,要缴纳土地评估价值的58%,太贵了,现在还没那经济实力。我是想若干年后,在我房产过户,但土地未过户的情况下,卖方会不会以土地权证未过户而违反合同,提出原合同无效因为《房地产管理条例》上规定的是以办理的证件,即是否过户为准。且在案例中也的确有房权从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惯例,若上诉法院,法院会支持我的购房及购土地的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