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实现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后确立的政治经济制度。这一制度在历代领导人任期内被不断地塑造着。有别于西方国家建立在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为先制度为后的制度发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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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新中国60年,是经济建设硕果累累的60年。中国不仅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创造性地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
既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又注重加强宏观调控,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经过60年奋斗,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30万亿元,一大批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首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