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由此可知,菜刀非管制刀具,车内置放不违法。
扩展资料:
公安部:百姓用的菜刀不属管制刀具范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对于管制刀具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他表示,水果刀、一些小的日常生活用的刀具,包括老百姓用的菜刀,都不在管制刀具的范围之内。
闫正斌介绍,关于对管制刀具的管理,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了对部分管制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管制刀具主要是指匕首、三棱刮刀,还有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的剑刀。
同时,对管制刀具的生产、销售也做了一些规定,现在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有关刀具的生产环节已经备案了,销售也建立了登记制度。对管制刀具的持有问题,也按照暂行规定都做了规定,比如说对匕首,作为专业狩猎人员、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可以持有。
总的原则是,管制刀具可以持有,工作需要可以持有,非因工作需要持有应该主动交给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