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我独自抚养,这期间他没有付过孩子的生活费,但是孩子考上大学后,去他那里看

我与丈夫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我独自抚养,这期间他没有付过孩子的生活费,但是孩子考上大学后,去他那里看他的时候,他把孩子的身份证拿走去签了一份担保贷款合同,请问一下,学生可以做担保人吗?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们该怎么办?

你的孩子有无亲自签字?若无亲自签字是无效的。只要年够18岁,是可以承担民事能力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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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3
未经本人同意,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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