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我独自抚养,这期间他没有付过孩子的生活费,但是孩子考上大学后,去他那里看他的时候,他把孩子的身份证拿走去签了一份担保贷款合同,请问一下,学生可以做担保人吗?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