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两节可赔多少?

我的一个小兄弟,15岁,做冲床,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两节可赔多少???
现在已成事实,多说多吵也无谓了,,只想清楚知道可得多少赔偿,望知晓这方面的朋友如实相告。

存分不多,满意的答案可追加一点。
因为双方都是有点关系的人,不想用法律方式解决,,做老板也同意拿钱出来的,,,所以在这里,只想问一下赔多少才合理。

一、赔偿多少要看你这个伤残鉴定的级别来进行确定,首先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认定,认定工伤以后,在能做伤残鉴定;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9
应该算七级工伤吧,标准按七级工伤赔偿的标准算,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标准,估计在15万左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8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0-07-18
15岁,还是童工呀!这是非法的。
具体赔偿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而且还要看伤残等级。
项目有:(一)医疗费 (二) 伙食补助费 (三)食宿交通费(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七)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一次性就补助金等等。
第4个回答  2019-03-08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则属于十级。
2,一手食指2~3节缺失,则属于九级。
3,一切以当地工伤认定中心所做的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4,以上律师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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