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报销标准
每个自然年度内,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基础上,扣除起付标准后,再进行报销,有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城乡居民转外就医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降低报销比例为30%。
每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结算后,统筹自付金额与起付支付之和累计超过起付线后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的支付范围相同,有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