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2023

如题所述

浙江省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1、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为60%,重大疾病住院限额为9.6万元。
2、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以下部分不予结付,2000元至9.6万元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结付,9.6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照55%比例予以结付。
3、结付后,医保基金不予结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看病报销医保材料:
1、医保卡:持有有效的医保卡;
2、就诊记录:需要提供就诊记录,包括就诊科室、就诊日期、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3、处方笺:需要提供处方笺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药品的名称、用量、用法、用时等信息;
4、收据:需要提供药品购买或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药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5、住院记录:如果是住院治疗,需要提供住院病历记录、出院小结等住院记录;
6、其他相关材料:如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可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